8月22日,学校下发了《我校关于公布2016年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结果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,经各基层单位推荐,校学术委员会会议通过,报学校研究批准,同意选拔李静婷、腊明两名同志为2016年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,任期三年,从2016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4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