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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3年“专升本”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3-03-20   发布人:   浏览次数:;

各院(系):
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选拔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》文件中精神,按照《我校2013年“专升本”推荐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为做好2013年“专升本”推荐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

(一)推荐范围

1.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我校普通高等教育2013届专科毕业生。

2.2008年后退伍的且具有我校普通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。

(二)推荐条件

各相关院系根据《我校2013年“专升本”推荐工作方案》要求,结合单位自身情况,制定具体推荐选拔细则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推荐:

1.因考试作弊或因其它原因受过纪律处分者;

2.原则上不及格课程达两门以上(含两门)者;

3.恶意拖欠学费、住宿费、教材费等费用者。

相关院系要成立“专升本”推荐选拔领导小组,制定本院系的推荐选拔细则,并于3月20日下午5:00前报教务处。

二、时间要求

1.各院(系)于3月21日(周四)下午4:00前将采集信息、《学生报名汇总表》(见附件1)及纸介《推荐表》报至教务处。(注意:本次填写为初步报名表,不要在《推荐表》上贴照片)

2.各院(系)于3月22日(周五)上午到教务处领取打印正式《推荐表》,组织学生仔细核对、粘贴照片、确认签字。(如有错误,由学生本人携带《推荐表》到教务处更正)于当日下午4:00前,将核对无误的推荐表收齐,交回教务处。(本次《推荐表》为正式表涂改无效)

三、注意事项

1.在推荐选拔过程中,相关院系要加强组织领导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,切实保证推荐选拔质量。

2.相关院系要组织召开“专升本”工作动员会,传达省教育厅《通知》精神,公开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,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和退伍士兵积极参与选拔.

3.省教育厅文件“专升本通知”和“信息采集系统”从教务处主页上下载。

4.凡被推荐的学生须签订《诚信协议书》并严格遵守承诺。对违反诚信协议者,学校将不予办理就业报到证。

5.学校“专升本”工作领导小组在3月25日前受理书面、电话或口头举报,并负责对举报进行核实、处理。举报电话:2657629。

年三月十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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